2006-05-17

分紅認列費用?

又到了繳稅的季節,即使扣掉我列舉種種的房貸利息和保險費,還有薪水預扣的部分,今年還是要狠狠地繳一筆所得稅,想到去年還可以退稅,可能今後都很難有這種情況了。

從同事那邊和新聞上聽到,最近在爭論企業對員工分紅認列的問題。用簡單的話來講,就是公司發給員工的紅利或是股票(尤其是股票),認列的科目是否該更改,還有員工收到的紅利如何課稅的問題。影響所及除了企業內部的財務和會計處理(這干我屁事),重點是如果公司用股票的方式發給員工當作紅利,那應該用什麼方式當作課稅的基準。

現行的方式是,我發十張股票給你,員工以收到股票的「面值」(也就是一股十塊)乘上張數當作是「薪資所得」,所以在繳稅的時候你要多加一筆十萬塊的收入( 10 x 1000 x 10)。不管你的股票現在股價多少,十張就算是十萬塊收入,就算你現在股價一千塊,這也是用收入增加十萬塊來課稅(乍聽之下,就算已經有課證交稅,「好像」還是不大公平喔~)。而現在討論的是,要用「發放股票當日的市價當作課稅的標準」,也就是我發股票給你那天,如果股價是一百塊,一樣是十張,不管你最後哪一天賣掉(就算你一輩子都不賣),賣掉那天的股價是多少(就算它變成水餃股),歹勢,你隔年還是要認列「一百萬」的收入,吐出應該繳的稅金。

不管怎麼樣,「基於課稅公平原則」,可能會修正現在用面額來課稅的方式,企業(尤其是電子業)紛紛用「會影響企業競爭力」的理由反對這種改革,而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呢,擺明了政府就是在找地方拼命地摳出稅金來,物價在漲薪水不漲就算了,還要用稅金讓你的收入減少,怎麼辦,換我們上街頭了嗎?(不過科技碗糕們都很忙,可能沒空上街頭...)

我只想說,饒了我吧~「辛辛苦苦進了一家會發股票的上市公司還做牛做馬,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~」這樣搞下去,明年要繳的稅金肯定比今年還要多(可能多很多),難不成,我也要開始想一些合法逃漏稅的方法來節稅了嗎?(去開公司~還是弄個基金會?)原文在這裡

可以想到的亂象:以後每年一到發股票的前一個月,每家公司股票紛紛出清連續跌停,通通跌到十塊甚至更低,公司要列的費用才能最低,員工也可以少繳點稅,兩全其美,讚喔~政府為了多收到一點稅金,股市每年七八月都跌到一兩千點,發完股票後大家再趕快去搶購低價股票,狂噴猛漲個十天半個月,每年都來坐一下雲霄飛車,這樣就叫做有符合公平原則了吧?(吼,不要再亂搞了啦~)

回應: 0

張貼留言

歡迎隨便亂哈啦留言或發表意見,不過要理性不做人身攻擊~匿名的朋友得到回應的速度會比較慢喔~
請注意發問相關的禮貌和規矩,不當留言、和本文無關的回應可能會被直接刪除無視喔!